招远一中校本课程申报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以及《招远一中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使我校校本课程实施的质量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一定的校本特色,在前面校本课程开设的基础上,请各位老师在申报时充分酝酿,认真思考确定课程名称,周密安排制定课程计划。校本课程的确定要注意内容的有效性、趣味性、应用性和拓展性,适当安排一些活动性内容;教材的自主编写要科学规范,必须依据课程目标来构建合理的内容板块,要符合学生身心特点,为教学提供必要的拓展空间;要重视校本教材的系列化建设。
填写申报表时,“课程名称”要力求精炼,“内容目录”要具体到每一课时标题,“课程简介”要能概述相关课程的目标和主干内容,以利于学生根据自我发展的需要而进行自主选报。
相关要求:
1、请申报校本课程的教师认真填写《招远一中教师开设校本课程申报表》,利用空闲时间准备、积累课程资源,认真备课。
2、凡是申报校本课程的教师请于
注意,可对某些选修模块内容进行优化与重组,只要能够达到或接近18学时,就可作为一个学分的课程单独开设。
同时,《招远一中教师开设校本课程申报表》(校园网站首页最新公告栏内下载)以及课程内容以电子版附件形式于7月5日之前发到邮箱zyyzjwc@126.com
3、审核通过的开课教师请于开学后第二周开始上课。
招远一中教务处
2013年7月2日
附件下载:招远一中教师开设校本课程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