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一中学生社区服务活动安排
泉山街道办事处 社区(街道 、办事处、村):
感谢您对我校开展学生社区服务活动的支持!
根据教育部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要求,高中阶段学生必须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并获得一定的学分。现在我校学生到您处参加活动,请您给予指导和支持,并注意学生的安全。活动结束后,请您在《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及学时认定表》上对我校学生的活动情况进行确认。
山东省招远第一中学
2015年7月
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及学时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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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
温钧涵 |
小组成员 |
赵楠、温钧涵、孙泽坤、马丽涵、张晓薇、 孙宁矫、石栋宇、梁鑫、步金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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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8、6-8、16 |
活动地点 |
泉山街道办事处东晟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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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名称 |
东晟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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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招远市泉山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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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固定: 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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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帮助打扫社区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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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 |
将社区打扫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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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过 程 |
早八点在社区集合,小组内进行成员分工,将社区区域划分为几处,配合打扫,打扫完毕后统一离开。八月六日至八月十日十个工作日都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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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感悟 |
通过此次活动,我们不仅服务了社会,而且提高了自己的能力。在活动中,各组员学会了团结协作的重要性,由开始的分散到最后的密切配合共同服务社区,是这次社区服务让我们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充实了自己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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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 评价 |
评价等级:优秀 签 名 温钧涵 2015 年 8 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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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评价 |
评价等级:优秀 盖 章 负责人签名 东晟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5 年 8 月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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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意见 |
评价等级优秀 签 名 秦洪珍 2015 年 8 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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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内评价 |
评价等级:优秀 组长签名:温钧涵 2015 年 8 月 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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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认定 |
( 10 )个工作日 |
评价不合格不得认定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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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组织者 意见 |
情况属实,同意学时认定 班主任签名:路明军 2015 年 8 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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