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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我市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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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市渔农办会同市城建委、环保局等部门,对定海、普陀、嵊泗8个不同类型的村就生活污水处理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内容涉及地域地形、人口居住、产业发展、水源水质、改厕、污水处理、群众意识等。 一、生活污水处理已是渔农村环境整治重点,且十分迫切 舟山的渔农村基础设施经过历届政府的努力,特别是通过“十五”期间的投入,取得了全面突破,水、电、路配套已达到一定水平。从已通过省、市级考核的100个示范整治村情况看,自来水入户率100%(全市渔农村改水率71%),村道硬化率100%,绿化率最低的达到17%,最高的为做30%,卫厕改造率低的90%,高的100%(全市渔农村改厕率为61%),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多数达到100%,生活废弃物处理率个别低的为50%,高的达100%,露天粪坑整治率达100%。全市现已开始实施供水城乡一体化工程和通村道路升级工程,不少村庄绿化越来越好,居民的村庄绿化意识越来越强,“万里清水河道”工程正在扎实推进。规模饲养场面源污染治理到2006年底将全面完成;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定海、普陀两区,嵊泗县本岛和有条件海岛的村庄已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处理,岱山县本岛和大多数岛屿村庄已实现了垃圾集中处理,2006年将实现城乡一体化处理。定海区还对保洁资金、保洁考核办法、保洁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完善了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 水清了,灯亮了,村绿了,道路清洁硬化了,但生活污水还在横流,生活污水处理已成了渔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 舟山渔农村已有61%住户完成了室内改厕任务,但居民住宅改厕后,不少污水没有经过规范、有效的化粪处理而直接渗入地下或直接排入河道、明沟、暗渠,严重污染了地下水源。广大渔农村特别是小岛地区缺水严重,许多村民有使用地下水源的习惯,这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如岱山全县现有渔农村人口16.4万人,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70万吨,均无污水处理设施,基本采用无序直排方式,严重影响了周围的生活环境。普陀区现有生活用水水井1680只,据2005年抽样调查,合格率仅为2.04%(196只水井,合格4只)。全区15%的水井水源周边 从嵊泗五龙田岙村调查情况看,生活污水的处理问题还直接影响到休闲旅游业的发展。田岙村现有“渔家乐”游船50只,每只船年收入约3600元,最好的年份也只有7000元,这里除了从业时间短(只有3个月)外,主要是吃、住延伸产业没有做大,而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村庄环境,特别是改厕和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没有解决。为此,2005年该村投入25万元完成了污水处理池建设和集污主管网的敷设,并将进一步联网到户,以促进该村“渔家乐”的进一步发展。 二、舟山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已有突破,但困难不少 舟山渔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主要集中在老的村庄中。这几年,渔农村在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已有成功的突破。2005年定海册子乡南岙村,投资40万元(不包括管网,管网原已敷设,受益300多户),桃夭门村,投资8万元(不包括管网,管网在村拆迁时已敷设,受益84户)分别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池,普陀区勾山镇南岙村,岱山岱西镇摇星浦村、衢山镇里高涂村,嵊泗县五龙乡田岙村等已先后完成了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厌、好氧)处理池和集污管、渠、沟敷设工程。展茅镇的螺门村也已完成了集污管网敷设。2006年全市计划再实施一批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在技术上,主要通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厌、好氧)处理,利用地形梯度无动力集污。这些村庄的实施,为全市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我市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几个村集中建设污水厂,将城(镇)周边村纳入统一处理系统,如朱家尖镇已完成的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和正在实施的二期项目,将一些能纳入统一处理系统的村都将予以纳入。 2.利用地形梯度无动力集污,采用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厌、好氧)或三格池沉淀处理方法。如册子的南岙村和桃夭门村,采用了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厌氧)处理方法,排放水达标率达90%以上。 3.居住较分散的村,通过三格式家庭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放。这种处理方法对环境仍有一定污染,还需作根本性治理。 4.未改厕的采用倾倒于粪坑或公厕的方法。 但舟山渔农村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困难也不少。一是许多村庄特别是小岛村地质坚硬,池、渠、管施工成本较高。二是因老村庄建设时缺少规划,道路、房屋建设时没有考虑到排污设施问题,现大部分村内居住集中,住房间距狭小,道路硬化率高,以致管道敷设困难;三是严重缺水,特别是有些小岛供水时间短,水价高,用淡水冲厕成本高;四是村内农户小规模饲养禽畜对周边环境污染较大,整治、迁移难度大;五是资金投入较大,政府补助有限,村级资金配套有一定困难;六是渔农村居住点多面广,相对分散,污染源散而多,治理设施利用效率低;七是部分渔农民对生活污水治理的认识还有个进一步提高的过程,自觉性和主体意识还不够强;八是技术指导力量不足。 三、对舟山渔农村实施生活污水处理的几点思考 (一)形成合力,政府引导。渔农村环境建设的主体是渔农民,渔农民要有积极性,但政府的引导非常重要。要使这项工作得到有效实施,一定要先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特别是乡镇一级的重视是关键,同时,各部门要形成合力,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要向渔农村延伸。先帮助搞好切实可行的规划,规划要应地制宜,与地形地貌、产业发展结合起来,规划要做详做实,通过评审,保证质量;技术上,各县区要在充实指导力量的基础上,加强市和县区的力量整合,可成立专家组,加强对工程的发包、指导、验收工作;资金上,由于一部分村的村级经济收入不多,所以在各级财政每年根据实施计划安排专项补助的基础上,要通过与部门、企业或社团的结对,或通过盘活村里有关资源等方法,多方筹资解决。 (二)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全市182个渔农村新型社区有424个村,分布在90多个岛屿上,点多面广,加上不少村村级经济薄弱,所以,不可能一下子全面实施,只能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十一五”期间,可先解决本岛和各大岛重点开发区域及有条件岛屿中的小集镇、城(镇)郊村、中心村,省、市级环境整治示范村,特色村,二、三产业发达村,小规模禽畜饲养户多的村,群众积极性高,改厕率高的村,以及人居集中、人口较多村的污水处理问题。对居住分散的村,可先解决居住集中区的治污问题。这样,如“十一五”期间先完成150个村,每年约实施30个村,按村住户300-500户规模,平均每村投入约100万元(包括处理池与主管道,不包括家庭改厕),其余剩下的村相应规模较小,可在下一个五年规划中全面完成,从而结束我市渔农村生活污水地上横流、地下渗透的历史。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我市渔农村地处海岛,各类村庄都有其特殊性,实施中必须因地制宜。二、三产业发达村与农牧比重大的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条件的可以与生产污水治理时一并考虑;城(镇)中村与城郊村生活污水处理应纳入城(镇)市的生活污水处理网络;居住集中的村,可以统一规划,统一集污处理,居住分散或房屋间距狭小,处理池和管道敷设困难的,可以联户分组集污处理或采用规范的家庭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单独直接排放;靠近海边的村庄,宜先解决集污管、渠网,再实现达标排放;离海远的村,特别是远海而居住集中的村,必须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才能排放;无法实现改厕的村,尽快实现封闭式粪池或公厕倾倒的办法。技术上宜适用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厌、好氧)、湿地或EH家庭污水处理装置等适合我市实际的方式处理,特别是无动力户用型生物净化器很适合居住分散,收集管网敷设困难的地区用户,效果好,投入少,一次性投入每户约1800元,无运行费用。我市村庄地形大多有一定的梯度,可利用地形梯度采用无动力集污处理。小岛村缺淡水,所以,在实施过程中,比较可行的是利用地下水、房顶积水和淡化水冲洗。集污可采用分组集污、单户集污与统一集污,以管为主,管、沟、渠结合的方法(利用原由的排污沟、渠作适当处理后,作为集污管道使用)。 (四)与项目开发相结合。项目开发时必须同步考虑迁建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这样有利于投入的相应减少。如册子桃夭门村原较偏僻,在连岛大桥工程实施中,对该村的部分住房进行了拆迁,在迁建中考虑了雨、污水管网的敷设,所以,2005年只投入20万元建造了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厌氧)处理池就解决了84户居民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五)农民主体,政府引导。在投入上,可采用省、市、县(区)财政配套解决污水处理池和集污主管网投入(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厌、好氧)池约每户 (六)建立长效的管理制度。将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等纳入村(社区)保洁队伍的工作内容,强化保洁队伍的岗位责任制,日常工作由社区和村委负责,县(区)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指导考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