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对与电动车的的调查研究,我首先对电动车行业的各种弊端进行调查,如下:2004年,每10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有一人是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2006年,每10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就有3人是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数字增加十分迅速,而且在这些交通事故中,近九成死亡者是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电动...
对与电动车的的调查研究,我首先对电动车行业的各种弊端进行调查,如下:
2004年,每10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有一人是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2006年,每10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就有3人是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数字增加十分迅速,而且在这些交通事故中,近九成死亡者是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
电动车 行业目前的问题:在诸多不断增加的数据当中,有一个情况非常引人注目,就是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者绝大多数是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杭州交警支队事故对策处的丁志军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因为冲击力大,所以事故的后果往往很严重。
因为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快,再加上电动自行车本身的质量很大,有些电动自行车还有超重的情况,所产生的冲击力就要远远大于自行车。而且由于电动自行车的功率比较大,如果驾驶者违章骑车带人,车辆的载重量更大,更加难以控制,危险性就更大了。一旦发生碰撞,质量大的电动自行车更容易失控,而驾驶者又没有其他保护措施,这是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后果严重的原因。
超速、性能差和管理不够是事故主因,在调查中,市民们认为,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些主要因。
根据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的情况,交警部门分析了电动自行车出现事故的原因:
1,速度普遍超标
案例 2006年7月,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古墩路行驶,由于车速过快,来不及控制,所以与当时停靠在路边完全没有开动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李某被甩出了电动自行车,头部受到严重撞击,导致死亡。
解读 从电动自行车自身的性能来看,现在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不少生产厂家还擅自变更国家规定的技术设计标准,如安装可放大功率的速度调节器,行驶速度可随意调整,使得目前在用的电动自行车速度普遍超过设计生产标准所规定的20公里的时速,有的甚至超过了35公里。电动自行车具有这么快的速度,危险性就增加很多。
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有一个很突出的情况,就是在不少事故中,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是因为刹车或者躲闪不及,撞上了固定障碍物,造成了事故
2,综合安全性能差
案例 2006年9月,杭州市民肖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中河路段,由于前方有几辆自行车并排阻挡,他加速超车,在加速后紧急刹车时,两根刹车线绷断,电动自行车顿时失去控制冲向花坛,造成肖某左手骨折。
解读 目前的电动自行车综合安全性能差、制动性差的情况相当普遍。一方面,电动自行车速度普遍超过规定时速,有的甚至超过不止一倍,但是出于成本考虑,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厂商采用的刹车系统还是类似自行车刹车的那种线刹。刹车系统和车速不能匹配,刹车线非常容易绷断,无法达到满意的刹车效果,也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问题。
3,管理有待完善
案例 2005年5月,顾某骑电动自行车途经江城路江城立交桥北侧时,与行人潘某碰撞,造成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事故发生后,顾某骑车逃离现场。由于事发时现场只有伤者,一时无法确定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警方通过张贴寻人启示、走访目击证人,经过一个月的调查,才确定潘某是交通事故致死,并在取得足够证据的前提下,将肇事者顾某抓获。
此三项是 机动车 主要弊端,下面是我对广州政府对电动车政策的调查:
广州禁电如今已是轰轰烈烈。很多有识之士为电动车行业鸣冤叫屈,却很少人知道,电动车行业今天的厄运,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电动车行业自己造成的。
其实禁电之前,广州早就在大张旗鼓地禁摩了。岂但广州如此,在全国其他都市,摩托车也早就没有了立足之地。而在整个禁摩过程中,电动车行业表现出令人惊异的沉默,毫无援手之功。电动车行业的集体沉默,显然出自一种自私、一种精明的算计。他们为电动车一定程度上的公益属性而自得,以为这样一来,禁摩腾出来的市场真空,很大部分不难为他们所填补。于是当摩托车溃退时,电动车行业不仅集体沉默,而且许多厂家就在此时突然扩大了自己的生产线。
广州政府对电动车态度:
但事实终于证明,他们远远高估了地方政府的善意,低估了地方政府的胆魄。地方政府费那么大的力气禁摩,目的就是为汽车产业服务,为汽车产业制造出巨大的“被动需求”。禁摩总算大功告成,“被动需求”正冉冉上升,电动车行业却在一旁觊觎,是可忍孰不可忍!为什么广州市政府对电动车出手那么狠?都是为了消除禁摩大馅饼可能的争夺者,都是为了保证禁摩大馅饼完全彻底地落到汽车产业头上。此即广州禁电的全部秘密!
这个一直说不出来的秘密,只是到了现在,电动车行业才有所察觉。电动车行业领军人物、浙江绿源公司董事长倪捷就预计,广州禁摩禁电之后,可能有多达几十万原来的摩托车和电动车用户,会被迫转而购买汽车以维持营运。由此给广州汽车产业带来的一次性利润,即可高达十几个亿。还不算新增的GDP总量,不算新增的巨额车船使用费、养路费、燃油税、保险费以及同样巨额的新增违章罚没款。要保证这样的大馅饼毫发无损,必须牺牲广州电动车行业。倪捷的这个分析并没有错,可惜广州电动车行业蒙难之前,整个行业都是浑然不觉。他们满心欢喜地等着摘桃子,结果非但没摘着桃子,反而偷鸡不成蚀把米。
摩托车行业和电动车行业,固然是竞争对手,但面对汽车霸权,面对汽车霸权所倚仗的地方政府,他们其实更是难兄难弟,更是唇亡齿寒。人类是一个整体,权利是一个整体;对一个人的侵犯,就是对全人类的侵犯;对一部分权利的侵犯,就是对所有权利的侵犯。只有建立这样的共识,才不致给人可趁之机,才不致被人各个击破,集体安全才有保障。所以,面对不义,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但遗憾的是,要建立这样的共识,路还很长。因此才有此前摩托车行业的孤军苦战,才有现在广州电动车行业的岁末之劫。而且这样的悲剧似乎还在延续。当广州电动车行业被迫为生存博弈时,哪里听得见自行车企业的声音?哪里听得见轿车车主的声音?保不准现在的自行车企业,正等着看电动车行业轰然倒地的笑话呢。保不准轿车车主正乐滋滋地等着大街小巷全只为汽车开放,自己好风驰电掣呢。自行车行业或许不会想到,今天电动车行业的厄运,明天可能落到他们头上。这远非危言耸听,数年前广州当局已经有过一次封杀自行车的尝试了。
综上所述,我认为对于电动车的态度,不能过于片面,要充分考虑其利弊,完善电动车行业管理制度,加强骑电动车人自我安全意识教育。电动车属于清洁能源代步工具,是利大于弊的,禁止是不恰当的,完善其管理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