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物理量。惯性质量的本质是万有引力。电量其实是引力质量相对自然时间的变化率。从本文出发,用时间和引力质量的量纲,可以把《理论力学》和《电动力学》中的其它物理量的量纲全部标出。各门基础物理理论的基础,是质量和电量等属性不同的物理作用质,如果找到了这些物理作用质的本质联系...
惯性质量与引力质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物理量。惯性质量的本质是万有引力。电量其实是引力质量相对自然时间的变化率。从本文出发,用时间和引力质量的量纲,可以把《理论力学》和《电动力学》中的其它物理量的量纲全部标出。
各门基础物理理论的基础,是质量和电量等属性不同的物理作用质,如果找到了这些物理作用质的本质联系,也就找到了统一各门基础物理理论的钥匙。就此问题,本人经过多年的研究,到目前为止,已取得较大进展,在此发表,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从质量问题谈起
在物理学创建之初,质量本有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之分,前者表现物体保持原有运动状态的内在本质,后者表现物体参预引力作用的内在本质。由于多少年来,一直没有找到两者的本质区别和数量区别,后来人们干脆认定,两者是同一种东西,并把这一结论写进了物理教科书。
惯性质量和引力质量真的是同一种东西吗?如果不是,为什么无法从本质上和数量上把两者区分开来?
人类对自然万物的认识和描述,包括记性与计量两个层次,前者认识描述的是不同类事物的本质区别,后者认识描述的是同类事物的量值差异。计量认识描述是在记性认识描述的基础上进行的,“只有同类事物的量值才能放在一起进行加、减和比较,否则没有意义”,这是我们进行计量认识描述的基本前提,如果违反,势必造成数理逻辑混乱。两个层次的认识描述,具体反映到物理量上,记性认识描述的内容反映在物理量的物理纲上,计量认识描述的内容反映在物理量的量值上。
然而,物理学研究的不仅仅是数理,更重要的是研究自然事物的本质,以及不同类事物间的本质联系,研究自然事物产生或分解的客观原理和规律。于是,由自然事物产生或分解的客观原理和规律,相应又引出了超越数理逻辑的物理逻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理量,彼此相乘,将生成更高级别的物理量;一个物理量若能除以另一个物理量,其本身构成因素中,必须含有另一个物理量,否则没有意义。物理逻辑反映到量纲上,形成了系统的逻辑量纲体制,从物理量的量纲上,我们可以看出这个物理量的自然地位,以及它是由哪些低级物理因素构成的。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你弄出个物理逻辑来,它与我们的主题又有什么联系呢?
大家都知道,2m(米)×4m = 8m2(平米或米方)。如果我要定义“2m2×4m2 ×k=8m2 ”,并设k = 1m-2,是什么“面积常量”,大家都会指责我在闹逻辑笑话。可是,类似的物理逻辑笑话,在原有的基础物理理论中却还不止一个。更为不幸的是,与我们讨论主题相关的万有引力定律,就是其中之一!
就物理量纲而言,惯性质量与加速度相乘等于力,两方面引力质量相乘再除以距离的平方,也等于力。从这一事实看,我们骑马可以确定:类似米(m)和平米(m2)的地位关系,引力质量的物理地位,低于惯性质量。换句话来讲:就物理本质而言,引力质量和惯性质量,不是同一个层次上的物理量!
非常遗憾,引力常量的物理量纲,硬把引力质量与惯性质量这两个属于不同层次的物理量,抬到了同一个层次,从而掩盖了两者的本质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