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了解招远有史以来的某些大型的贪污案,所以我在暑假的假期期间对此进行了调查。此次,我主要调查的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一些贪污案。我通过在网上的搜索,了解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并且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分析我得出了一些关于这些方面的结论。
通过调查,我了解到了发生在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的贪污案件。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是招远市较为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它于1986年11月成立。本属国有企业,后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从2004年至今,该院反贪部门就在该公司查办了谢涛贪污案,王木平受贿案,于光明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通过这接二连三发生的贪污案,我对其分析了一下。之所以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反正率这么高,也是有一定原因的。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职务罪案频发,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更有犯罪者个人的原因。首先是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容易诱发职务犯罪。其次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够。三是一些混合所有制企业本身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严格,对职务犯罪预防重视程度不够。第四,除了客观上的因素,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涉嫌职务犯罪者自身原因不可忽视。以金宝公司发生的罪案来看:法律素质低下、对有关法律知识不学习、不了解、存在侥幸心理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有之,如涉嫌受贿犯罪的王木平,检察人员曾在依法搜查其住处时,发现了一本专门研究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教材!
无论法律素养高低,他们自身存在一个共同的弱点:面对各种诱惑,都不能把持住自己,忘记了法律的威严,不约而同地滑向犯罪深渊。
我认为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频发职务犯罪的情况,相应的预防和补救措施是必须的。一是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二是企业内部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三是要加强对关键环节的人员的管理。四是加强法制教育。如果认真做到以上几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犯罪率会大大降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