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一中学生社区服务活动安排
灵山冯家村 社区(街道 、办事处、村):
感谢您对我校开展学生社区服务活动的支持!
根据教育部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要求,高中阶段学生必须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并获得一定的学分。现在我校学生到您处参加活动,请您给予指导和支持,并注意学生的安全。活动结束后,请您在《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及学时认定表》上对我校学生的活动情况进行确认。
山东省招远第一中学
2015年7月
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及学时认定表
组 长 |
王丽雁 |
小组成员 |
王丽雁、刁克浩、冯超、孙超、张黄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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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7.20-7.24 |
活动地点 |
灵山冯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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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名称 |
灵山冯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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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山东省招远市蚕庄镇灵山冯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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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固定: 移动:15553582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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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村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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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 |
美化村庄环境,宣传环保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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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过 程 |
1.到村庄各处捡拾垃圾
2.清理村庄内墙壁上的广告
3.帮村民倒垃圾
4.向村民宣传环保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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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感悟 |
此次活动让我们感受到了集体的力量,感受到了环卫工人的不容易。此次活动让我们学会了团结合作,懂得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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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 评价 |
评价等级:优秀 签 名 王丽雁 2015 年 7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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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评价 |
评价等级:优秀 盖 章 负责人签名 冯喜平 2015 年 7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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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意见 |
评价等级:优秀 签 名 李香玲 2015 年 7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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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内评价 |
评价等级:优秀 组长签名:王丽雁 2015 年 7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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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认定 |
( 5 )个工作日 |
评价不合格不得认定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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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组织者 意见 |
班主任签名:李元磊 2015年 7 月 25 日 情况属实,同意认定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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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注: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活动组织者意见填“情况属实,同意认定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