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一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
鬼屋 单位:
感谢您对我校开展学生社会活动的支持!
根据教育部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要求,高中阶段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一定的学分。现在我校学生到您处参加活动,请您给予指导和支持,并注意学生的安全。活动结束后,请您在《社会实践活动记录及学时认定表》上对我校学生的活动情况进行确认。
山东省招远第一中学
2015年7月
社会实践活动记录及学时认定表
| 组 长 |
曹恩铜 |
小组成员 |
姜振宽 王宗林 张昊卿 徐嘉浩 王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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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时间 |
2015.8.17-8.21 |
活动主题 |
体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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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单位 |
名称 |
鬼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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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招远架旗山游乐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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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固定: 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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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项目 |
协助进行设施操作、店面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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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目标 |
积累社会经验,提高沟通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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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 过程 |
在工作人员知道下学习操作游乐设施,并接待游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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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 感悟 |
体验了普通劳动者的不易,积累了社会经验,提高了沟通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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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 评价 |
评价等级:优秀 签 名曹恩铜 2015 年 8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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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单位 评价 |
评价等级:优秀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曹义莲 2015年 8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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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意见 |
评价等级:优秀 签 名 曹义亮 2015 年 8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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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内评价 |
组长签名 曹恩铜 2015 年 8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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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时认定 |
( 5 )个工作日 |
评价获得不合格以上等级者获得认定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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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组织者 意见 |
班主任签名张培英 2015 年 8 月 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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