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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教科院理函(2014)13号关于转发《山东省关于首届...

时间:2014/9/4 8:35:50 点击:

  核心提示:各高中:现将烟台教科院微课程推选通知和《山东省首届优秀微课程评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烟台教科院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我市各学科参评数量和质量,将学科名额分配到各校。各校学科分配方案:学校学科招远一中语...

各高中:

现将烟台教科院微课程推选通知和《山东省首届优秀微课程评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烟台教科院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我市各学科参评数量和质量,将学科名额分配到各校。

各校学科分配方案:

学校

学科

招远一中

语文、化学、物理、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招远二中

英语、生物

招远九中

数学、思想政治

各校所分配的学科至少要报1个微课程,在完成自己学校分配学科的微课程基础上,如果有教师欲参选其他学校分配的学科微课程,可一并上报教研室,教研室将择优推选至教科院。请各校务必于2014年9月15日前按照市教科院、省教科所的要求将各项报表、材料、微视频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招远教研室孙治和(邮箱zyjysszh@163.com.

 

                                 招远教研室

                                  2014.9.2

 

 

 

 

烟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烟教科院理函(201413

 

关于转发《山东省首届优秀微课程评选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直属有关学校:

现将《山东省首届优秀微课程评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此次推选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1.本次评选高中段可申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门学科;

2.按照省通知限定的参评数量,大县市区可申报不超过12节高中微课程,各县市区在推选过程中要尽量平衡各学段各学科的申报数量;


3. 各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要成立评审小组,对本县市区申报的微课程进行评审,择优报送市教科院。

请各县市区、学校务必认真仔细地阅读省《通知》中的评选条件,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确定申报名单,按要求填写好申报目录,核实好申报表、微视频以及相关配套资料的数量和质量。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及纸质材料务必于917日前报至市教科院理论室。

 

附件:1. 山东省首届优秀微课程评选作品申报目录

2.山东省首届优秀微课程评选的通知

 

 

烟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4年8月24

 

 

附件2

山东省首届优秀微课程评选的通知

 

各市教科所(院、中心)、各实验学校:

为了提高我省中小学微课程开发的专业水准,提高其在课堂教学中的有效性,发挥其促进学生学习的功能,经研究,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开展首届山东省优秀中小学微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微课程是指学校基于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实际而开发、实施的信息化课程。微课程开发的范围较广,可以针对某一个知识点、某一堂课开发,也可以针对某一个单元、教材上某一章(节)开发,还可以针对某一个学生学习的重难点开发。微课程除了制作的微视频之外,还包括与微视频配套的教学设计、视频制作脚本、评价检测题、相关学习资源等,申报时须保证上述材料的完整性。

二、  评选条件

  (一)申报者所开发的微课程,要尽可能多满足下列条件:

1.能根据学科课程标准,按照“课程”的要义进行开发,完整呈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并使得上述四个课程要素之间具有一致性。

2.能围绕学科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展开,有效帮助学生跨越学习障碍,取得满意的学习效果。

3.所开发的微课程能够建立与学习目标一致的学生学习方式,实现学习方式的科学化。也就是说,开发者能够根据知识学习的类型或者知识学习的规律,设计合理的学习方式,能够使学生经历真实而有深度的学习,学校效果良好。

4.与微视频连接的课程资源,要符合学习目标的需要,特别是要适合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的需要。

5.与微课程相连接的学习评价,要与目标一致,防止题海战术,所设计的评价要能够用描述性评价的方式及时反馈给学生,避免简单的价值性评价(如“很好”、“很棒”等笼统的、指导性不强的评价)。

6.对于预设性不强而生成性较强的微课程,不需课程目标的清晰化,但需要把活动或者学习过程的展开设计清楚,并有证据证明所设计活动或者学习的成效。

(二)特别说明

1.所开发的微课程要注意课程要素的完整性,不能仅提供微视频。申报者需要完整提供微视频、制作微视频的脚本、课程教学设计文本(学习目标、学习过程、学习评价)。在陈述课程目标或者教学目标的时候,最好能说明目标与课程标准的关系以及与教材、学情等的关系。

2.申报人(指微课程开发与实施者,下同)可以是微课程开发的首席教师,可以是教研团队或者研究小组,也可以是研发组织负责人。

3.本次评选仅针对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不包括在内。

4.本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首届优秀中小学微课程评选申报表》(打印表一式3份),电子版由各市教科研机构审核后统一发至:best1116@163.com

(二)与微视频配套的教学设计、微视频脚本、评价检测题、相关学习资源等,上述材料请分别打印出来(格式自定),一式三份。电子版由各市教科研机构审核后统一发至:best1116@163.com

   (三)微视频。申报者须提供相应的微视频资料,各市统一编号,制作详细的申报目录,请对应编号依次详细注明申报者的姓名、单位、学科、学段、课程名称、所用教材的出版社等信息(该目录须打印出来,一式三份)。各市教科研机构审核后,将所报学科资料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为顺序分别整理,统一储存到大容量移动硬盘之中,每个学段一个硬盘(每个硬盘须有相应的纸质的目录清单,清单要求同上),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到省教科所。

四、评选程序

(一)初评

    各市教科所(院、中心)组织初评。

(二)终评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将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发布正式文件公布。

(三)评选数量

    每个学段(小学、初中、高中)的每个学科(指有国家课程标准的学科,没有国家课程标准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不在评选范围之列)各市上报数量不超过15项。省评审委员会拟从中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省评审委员会将对微课程开发与实施的首席教师及其团队成员颁发获奖证书。

五、评选时间

各市于2014925之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逾期不再办理。因时间紧张,工作量大,所有材料须由市地教科研机构统一申报,省教科所不接受任何学校或者个人的申报材料。联系人:张双凤;联系电话:0531/81758305;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南楼828房间;邮编:250013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4724

关于本次微课比赛作品提交的说明:

 

1.老校联系段光华老师,新校联系牟晓东老师;

2.老师们先报名,然后提交微课作品及相关的资料;

3.提交截止日期为2014.09.12

附件下载:2014091032748861.doc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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