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晚上,山东省招考院公布了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在录取批次、录取原则、录取分数线划定、投档办法 、特殊政策方面均出台了一系列新规定,其中山东高考录取工作分6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录取从7月1日开始,到8月25日结束,详细日程安排如下:
7月2日:提前批中,招收飞行员院校录取。
7月1日—7月8日: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及专业录取。
7月7日—7月8日: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录取。
7月9日: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录取。
7月11日—7月15日:本科一批为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部分院校的七年学制的专业,体育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批院校及专业录取。
7月17日—7月22日:本科二批为一般本科普通院校及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实践生本科专业录取。
7月23日—7月31日:本科三批为普通院校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院校及专业录取。
8月2日—8月13日:专科(高职)一批为所有公办本科院校的专科(高职)及省部属的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专业录取。
8月14日—8月25日:专科(高职)二批为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专科(高职),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市属普通院校专科(高职),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专科(高职),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优秀运动员专科(高职)专业录取。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再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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