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研室,高新区教育办公室,有关直属学校:
为认真总结各县市区前段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综合实践试运行活动的情况,提高广大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我市下一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设计与实施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参与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综合实践试运行活动的小学、初中、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征集案例撰写要求:
1.必须是师生真正实施和已经完成的综合实践活动,体现地方特色,体现校内外相结合,要将师生的整个主题活动包括选题、制定方案、实施过程和总结交流、反思评价等客观描述出来(高中教师应注意适当运用21世纪技能培养及评价量规使用等暑期远程研修成果),确保案例作品的原创性。
2.征稿案例应包括活动主题、资源(场馆)介绍、综合实践活动设计与实施、教学反思四大部分,并附场馆及活动照片,全文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其中场馆介绍控制在400字以内,教师反思和学生感悟控制在1000字以内),基本体例参见附件2。
3.一律用WORD文档打印,页面设置用A4。格式要求:①活动主题(用小二号小标宋简体);②单位、姓名、邮编、电话(小四号楷体);③资源(场馆)介绍、综合实践活动设计与实施、教学反思(小三号黑体);④二级标题,如活动背景、目标确定等(四号宋体加粗);⑤所有正文内容一律用小四号宋体,行间距用22磅行距。
4. 已发表或曾参评并获奖的案例作品不在此次征集评选范围内。
三、征集评选工作安排:
1.征集截止时间:2013年11月5日
2. 各县市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员要认真组织好区域内的案例评选与跟踪指导,确保将区域内的最优秀案例作品推荐上来。认真填报县市区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设计与实施案例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后连同拟推荐的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设计与实施案例纸质稿请以县市区为单位于截止日期前按学段集中报送市教育局实践教育处,电子稿打包发送ytsjjy@126.com。联系人:刘作建,联系电话:2101828。
3.市里将组织区域相关专家对所征集的案例依据案例评选标准和评选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予以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的优秀作品将作为优质课程资源纳入全市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课程资源库。案例评比结果将作为重要参考内容纳入各县市区重点工作考核。
烟台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处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20131031317044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