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一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
地税局 单位:
感谢您对我校开展学生社会活动的支持!
根据教育部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要求,高中阶段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一定的学分。现在我校学生到您处参加活动,请您给予指导和支持,并注意学生的安全。活动结束后,请您在《社会实践活动记录及学时认定表》上对我校学生的活动情况进行确认。
山东省招远第一中学
2015年7月
社会实践活动记录及学时认定表
| 组 长 |
王心 |
小组成员 |
王心,李昱倩,李爱玲,贾喜梅,王培霞,杨林凯,王铭峰,王玉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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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时间 |
2015.8.1 |
活动主题 |
了解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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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单位 |
名称 |
招远市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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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招远市玲珑路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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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固定: 移动:15264556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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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项目 |
学习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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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目标 |
通过这次活动学习税法,体验收税工作,了解父母工作的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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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 过程 |
1. 由专门人员带领参观 2. 学习税法 3. 体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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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 感悟 |
在实践中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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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 评价 |
评价等级:优秀 签 名 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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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单位 评价 |
评价等级:优秀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王寿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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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意见 |
评价等级:优秀 签 名 王寿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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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内评价 |
组长签名 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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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时认定 |
( 3 )个工作日 |
评价获得不合格以上等级者获得认定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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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组织者 意见 |
班主任签名:黄超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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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活动组织者意见填“情况属实,同意认定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