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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程统整中的课程结构设计

时间:2011/1/5 9:11:08 点击:

  核心提示: 摘要:在当前课程改革的背景之下,需要以学校为主体,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统整成为一个有序而高效的学校课程体系,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进行学校课程结构设计。学校课程结构设计需要遵循以...

摘要:在当前课程改革的背景之下,需要以学校为主体,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统整成为一个有序而高效的学校课程体系,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进行学校课程结构设计。学校课程结构设计需要遵循以下基本思路:将学校课程体系纳入整个学校的发展图景;实际地处理好现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关系;充分考虑到课程的局限性;注重设计顺序。统整后,作为一种宏观的参考性框架,学校课程结构包括基本课程、强化课程、微型课程和自由学习四大块。

关键词:学校课程;课程统整;课程结构设计

近年来,在我国中小学教育中,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都得到不同程度的重视,这给学校教育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其中重要挑战之一是提高了学校课程的复杂性,使学校课程包含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等层次的课程。这种复杂性往往容易造成学校课程的混乱和低效。这样,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科学地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加以统整,从而使其成为一个有序而高效的学校课程结构。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本文拟在揭示相关影响与问题的基础上阐述学校课程结构设计的思路,进而阐述一种学校课程体系的参考性框架。

一、背景与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席卷许多西方国家的课程改革,提高了学校课程的复杂性。英国和美国的情况即是如此。在英国,课程本来是由学校和教师个人决定的,国家和地方政府都不干预学校课程。而《1988年教育改革法》转而规定,在5~16岁的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立学校都必须开设英语、数学、科学、历史、地理、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和现代外语这10门全国统一课程。2000年的新改革更是规定了英语、数学、自然科学、没计与技术、信息和交流技术、历史、地理、现代外语、艺术和设计、音乐、体育、公民这12门全国统一的课程。在此改革的背景之下,许多教师呼吁自己在课程决策上的自主权,绕开或抵制全国统一的课程,而坚持传统的做法,自行决定他们认为儿童最应该学习的课程,认为这样能够更适应儿童的需要,培养儿童的创造性。事实上,在英国,学校和教师在课程决策卜-仍然有一定的自主权,各个学校在实际实施的课程仍有较大差异。然而,国家课程是必修的,学校必须实施。在此背景之下,学校面临的重要而迫切的任务是,既认可和实施国家的课程,又在学校层次上进行校本课程建设,将国家课程与校本课程加以统整,逐渐使得国家课程与校本课程并行不悖且相互结合、相得益彰。

在美国,长期以来,学校课程主要是由学校和学区编制的,州政府只是颁行部分课程政策,联邦则基本七不于预学校课程。自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国家和州政府逐渐加强对学校课程的干预,即学校课程部分地出现向州和国家集中的趋势,同时,学区又将其原有的部分课程决策权限下放到学校,学校的课程决策权限增加且校本课程逐渐成形。在这种情况之下,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M·弗朗西斯·克莱茵(M.Frances Klein)就提出人们正面临课程统整的问题需要解决。在美国,长期以来,课程构建是与学校构建密切关联的,尤其是进入2l世纪以来,学校重构和学校课程重构成为一种重要的趋势,在此趋势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学校课程统整。

在中国,学校课程的复杂性也在增强。从1949年到现在,中国内地中小学课程的决策机制的演变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完全国家决策阶段(1949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文化大革命”期间除外),此阶段课程决策机制的基本特点是:课程的决策高度集中,即课程几乎完全由国家决定,地方和学校几乎没有决策的职责和权力,而只是执行国家的决策。第二阶段是以国家决策为主、国家决策与地方决策并行的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末),此阶段课程决策机制的基本特点是: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范围内,决策以国家层次为主,但规定课程的极小一部分为“地方安排课程”,为地方层次的决策提供了极少量的余地;在上海市和浙江省,决策以地方层次为主;学校仍然没有多少决策权。第三阶段是国家决策、地方决策和学校决策三级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到现在),此阶段课程决策机制的基本特点是: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国家、地方和学校分别承担一定的课程决策权限与职责;在上海市,则市一级地方、学校所在社区和学校分别承担一定的课程决策权限与职责,其中由于市一级的地方课程基本上体现了国家课程的精神,因此上海市范围内的课程决策机制也基本上可纳入国家决策、地方决策和学校决策相结合的概念框架。由于课程决策机制上存在国家决策、地方决策和学校决策的划分,目前我国中小学的课程有的已经步入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划分的格局,有的即将步入这样的格局。

上述格局的形成,导致了多方面的问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包括:如何以具体学校为主体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加以统整,以便使之成为一个有序而高效的整体?目前,在许多学校,既要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同时又要发展校本课程,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相互之间存在较严重的断裂甚至相互冲突的状况,这类状况不仅导致了学生课业负担更加沉重,而且已经影响学校教育的质量。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以学校为核心主体,对各级课程加以统整,因为课程总是提供给学生学习的,而学校是学生学习各类课程的核心场所。目前,有些学校已在课程专家的协助或指导下开始进行学校课程统整工作,其中较引人注目的是学校课程规划。例如,有人明确地认识到:“学校课程规划是学校一级课程管理的责任。”学校一级的课程管理,最为核心的就是如何依据上级的课程规定,因地制宜、切实有效地整体规划学校课程。学校课程规划也就是对学校提供的课程进行整体设计,并对课程实施、评价进行全面的规划,旨在探索学校课程如何体现和落实新课程的理念——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当然,课程统整工作是一种极为复杂的工作,还需要大量的具体且多样化的研究,这里主要探讨学校课程结构设计问题。

二、学校课程结构设计的基本思路

合理有效的学校课程结构设计,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需要遵循如下的基本思路。

(一)将学校课程体系纳入整个学校的发展图景

学校课程体系应该属于整个学校发展图景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以学校为主体而进行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统整工作,应该纳入整个学校发展图景的构建工作中。任何一所学校,都是一个完整的场所,在此场所,学生接受完整的教育,学校各类成员经历和体验着完整的生活,为了保证完整的教育和完整的生活,学校就需要有完整的发展图景,这一完整的发展图景包含着完整的学校课程。近年来,许多学校都注重对本校的整体发展图景加以规划,但有些学校在规划学校发展图景时,或者对学校课程的统整工作没有加以足够重视,或者因感到太复杂而采取回避的态度,这种状况是需要超越的。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学校课程体系在整个学校发展图景中的重要地位,让学校课程体系直接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

(二)实际地处理好现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关系

学校课程结构涵盖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学校课程结构的设计者要使这三个层次的课程相互结合而成为一个有序而和谐的整体,必须处理好这三个层次的课程之间的关系。关于这三个层次课程的关系问题,学术界已有较多的研究,笔者这里只从当前我国的实际和学校课程统整工作出发,强调如下两点。第一,在上海市范围内,国家课程和上海市一级的地方课程基本上是合一的,因此实际上是被整合为政府规定课程,而社区一级的地方课程被并入到校本课程,因此,在上海市范围内,学校课程实际上是两个基本层次课程的结合,即政府规定课程与校本课程的结合;在其他地区,学校课程基本上是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的结合,但多数情况下是以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为主。第二,在数量关系方面,在上海市,政府规定的课程应大约占70%,校本课程应该占30%左右;在其他地区,综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相关规定和其他情况来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大约分别占70%、10%、20%。在有些地区,还没有设置地方课程,在此情况下,地方课程的空缺可以由学校以校本课程来填补,或者由学校以其他灵活的形式来安排。另外,在现有的义务教育课程课时及比例表中,国家课程所占比重虽然高于70%,但经过学校课程统整后,由于课程之问的连续性、关联性以及学习迁移,国家课程所需教学时间的比重实际上会降低,一般来说,用70%左右的课时是可以达成预期目标的。

(三)充分考虑到课程的局限性

在进行学校课程结构设计时,我们不能有意地或无意地放大课程的功能,而应该看到课程的局限性。学校的学习不能都归结为课程中的学习,或者说,不能都课程化。有些学习是情境生成性的,无法也不可能都以课程的形式来加以具体规划或做其他形式的设计。

考虑到课程的局限性,我们在进行学校课程结构设计时特别要注意以下三点:第一,课程的总量要加以严格的限定,而不宜太大;第二,对需要以课程形式来设计、规划的学生学习应该经过严格选择,即只将那些特别重要的学习纳入到课程框架中来,而不宜将任何学习都纳入到课程范围之中;第三,对于那些要求学生进行的、但无需纳入到正式课程范围之内的学生学习,在课程体系中一般只需做出指导性的规定,而不宜规定其具体内容,下文学校课程框架中的自由学习就遵循这一思路。

(四)注重设计顺序

在现实中,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设置都是有顺序的,学校层次的课程统整和学校课程结构的设计也应该注重顺序,一般可采取如下几个步骤:(1)第一步是研究要实现培养目标,或者说实现培养目标所表明的学生素质发展,就需要通过哪些学习,并进而研究需要设置哪些课程;(2)第二步是研讨已确定的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并研究学生的哪些学习是可以通过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来完成;(3)第三步是在第二步的基础上寻找学习上的空缺,即确定除了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之外,还需要通过哪些学习才能获得所期望的素质发展;(4)第四步是将在第三步中找出的学习“空缺”部分中的一部分确定为校本课程的规划内容,同时将“空缺”中的另一部分确定为学校中非课程性的学习以及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中的学习;(5)第五步是统整,即把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统整为一个有序的学校课程体系,这里特别需要注意对非课程性的学校学习做适当的提示,通过这种课程结构设计上的延伸来进一步确保整个学校学习的完整性。

三、中小学课程结构设计的一种宏观框架

根据关于学校课程结构设计的上述基本思路,我们可以尝试进行中小学课程结构的框架设计。我们设计的一种宏观框架包括四大板块:基本课程、强化课程、微型课程和自由学习。

(一)基本课程

基本课程是学校课程中的基本部分。在各个国家的中小学校,都有一大块课程可称为“基本课程”,只是基本课程的具体情况往往有很大区别,其中许多国家是将此称为核心课程。例如,英国目前规定全国公立学校都要开设的12门全国性的核心课程,这可以视为基本课程的一种情形。就我国情况而言,上海市中小学第一大类课程足基础型课程,这乃是一种典型的基本课程;在其他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中小学都有一大块课程是全国统一课程,这也是一种典型的基本课程。在学校课程结构规划中,基本课程的开设形式一般应为必修。

(二)强化课程

强化课程是在基本课程的基础上,对学生某个或某几个方面的素质发展加以强化而形成的课程,它要“强化”的直接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强化学生的专长发展,二是强化特定学校的学科特色,这也往往体现为强化学生的专长发展,或者体现为略微加强学生某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的素质发展。这类课程设置的一般办法是:在基本课程中,已经有某一门或某几门课程,但课时数不够多,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或者形式较为单一,因此学校充分挖掘利用本校的课程资源优势,在已有的有关基本课程的基础上相应地设置一门或几门内容上拓广或加深的课程,以使学生在相应方面的素质发展得以加强,同时也凸显该校在该学科方面的特色。例如,在已有的语文课程基础上,设置“文艺欣赏”这门强化课程;在已有的数学课程基础上,设置“奥数”这门强化课程;在已有的体育课程基础上,设置“篮球”这门强化课程。引导和促进学生专长发展、凸显学校学科特色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因此,强化课程的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总的来讲,中小学的课程要以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主旨,在此基础上适当地注重学生的专长发展。一般来说,强化课程以校本课程为主,但有时,地方课程中有一小部分也可以被整合到强化课程。至于强化课程的开设形式,则应为必修或限定选修。

(三)微型课程

微型课程即容量小、持续学习时间短的课程,也是一种非常灵活的课程类型,它在发展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充分挖掘利用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尤其是教师的专长、灵活多样地开展和调适课程试验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微型课程自20世纪60年代被作为一种正式的课程类型提出之后,就日益受到广泛的重视。例如,掘2003年的统计,在美国综合制高中,开没有微型课程的学校已达80%~85%以卜-。在中国,近年来也有一些学校开设微型课程。在整个学校课程结构中,微型课程一般是以校本课程为主,也可以成为地方课程中的一部分。该类课程的开设形式,可以为限定选修或任意选修。

(四)自由学习

上述三类课程都有较强的规定性和计划性,即都是国家、地方或学校层次对学生学习的规定和计划,其中基本课程是完全规定性、控制性的,强化课程和微型课程有一定的自由性.但同时也具有规定性和控制性。而当今一个重要的教育理念是促进学生的自由发展,例如,《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就曾指出:“一所基础学校的根本目的,尤其是指导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使每个人有可能自由地发展他的才能和爱好。”学校为学生提供一定的自由发展的空间和条件,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生必要的自由发展,为此,就需要保证学牛有足够的自由学习时间和实践。自由学习不属于以固定的课程形式加以具体规定的学习范Ⅲ,但在课程规划中可以做出明确的时间规定,而在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上则由学生自由决定,即教师不规定自由学习的具体科目或领域、日标、内容。在自由学习时间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加强基本课程、强化课程或微型课程的学习,还是另外新辟学习领域或科目,学牛在自己新辟的学习领域或科目的学习上可以自行决定具体目标和内容,当然,学校应该提供相关的资源和其他条件,教师可给予适当的指导。

基本课程、强化课程、微型课程和自由学习以各占多大的比例为宜呢?现有有关的课程方案是以某类课程占整个课程体系的比重来规划的,在相关的课程方案中,基本课程所占的比例往往较大。例如,在上海的“面向2l世纪中小学新课程方案”中,在小学阶段、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基础型课程所占比例分别为75%~85%、65%~70%、50%~55%;在全国性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中.全国统一的课程所占比例为80%~84%。在学校课程规划中,我们将课程的概念扩大到包含“准课程”,以此为基数,来确定各类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所占的比例。笔者认为,在学校的课程统整中,应该充分考虑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差异,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上的差异,基本课程、强化课程、微型课程和自由学习分别占的比例不仅应该因学校的层级而异,如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不相同,而且就是在同一层级,也应该因具体学校而异。综合相关的课程方案、其他相关课程政策以及学校教育的相关实际来看,基本课程、强化课程、微型课程和}]由学习在整个学校课程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以7()%、8%、10%和12%为宜。

在学校课程结构设计中,还应注重两点,首先,是注熏课程总量的限制,这种限制一般以国家相关的课程方案和其他课程政策中的学习时问总量的限制为准。其次,是注重各类课程的关联性,其中特别重要的关联有:强化课程应以基本课程为直接基础加以设计;微型课程可以少量地以基本课程为基础,而更多地立于新的基础;在微型课程内部,注重序列性,即微型课程中的大多数应该形成一个一个的序列,这主要表现为:若干门微型课程可以作为模块,形成一个个相关联的序列。

Tags:学校 校课 课程 程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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